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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砂石是工程建设中最基本且不可或缺的建筑材料。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稳定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五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围绕促进机制砂石、河湖砂、海砂及替代砂源等科学利用,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意见。一是推动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括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
2020-03-28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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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住建部再次通知明确:不得以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明确提出: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价格上涨等成本,发承包双方应加强协商沟通,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调整合同价款。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
2020-03-28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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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用最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议收藏!
来源:中国政府网2019年,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其中第二十九条内容为: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中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原条款修改内容新条款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删去“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附修订
2020-03-26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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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大变!工程/水利/公路水运监理证书合为一本!
人社部《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0年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9月5、6日。相对于19年考试时间,往后推迟了将近4个月。刚刚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1、已取得证书继续有效:之前取得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
2020-03-26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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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职称要求!监理职业资格大变革!
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人社部四部门于3月24日联合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从而统一、规范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与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1996年发布)相较,此次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变革重点,体现在哪些方面?变化一:考试报名条件变化较大取消专业技术职务要求(职称要求)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2020-03-26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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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锤定音!住建部明确:“母公司中标、子公司施工”属于转包!
素材来源:住建部官网、人大法工委文件、建筑业要闻在建筑施工行业,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实施的情况屡见不鲜,该行为是否应认定为转包,在业内一直存在不同的说法和认识。2017年,住建部曾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发出请示函,全国人大法工委作出《对建筑施工企业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实施是否属于转包以及行政处罚两年追溯期认定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法工办发[2017]223号,以下简称《意见》)认为:关于母公
2020-03-23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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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大改 | 新标准出炉,即日起照此执行!住建部新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2020年3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迅速引发大范围关注:资本进入、门槛降低、挂靠式微、头部引领等……实际上,这一改革的要害就是打破了工程造价咨询产业的“隔离墙”,使之与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监理等产业融合为“建设工程企业”,可以很方便地进行合并、重组,并且可以使用合并前的资质(如存在)。预计改革的反应是一系列的、连锁的,可能
2020-03-16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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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3月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终身责任!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为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住建部、发改委等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建筑工程领域实施终身负责制。目前,终身负责制
2020-03-16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