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沧源佤族自治县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03-21 10:50:09 admin 2

所属地区:云南 - 临沧 发布日期:2023-03-21

2023年沧源佤族自治县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沧源佤族自治县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国资 0.0% 自筹 50.0% 贷款 5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工程规划用地面积为155.69亩,其中:勐董水库145.31亩、南撒水库 8.25 亩、宋来水库0.24亩、席冷水库1.89亩、东丁水库及芒回水库仅对现有用房提升改造,不涉及新增用地。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沧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3-21 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沧源佤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883-7121022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经办人:字萍
办公电话:1398830309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江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周云娣
办公电话:0883-7121211移动电话:1590690061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900202300121001001
标段名称:2023年沧源佤族自治县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3-28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4-11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沧源县)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13790.3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勐董水库后坝下游水库保护管理范围内重点建设集水情观测、巡查、游览等功能的环湖巡护栈道,建设游泳池、冲浪池、水上滑道、管理用房等基础设施;南撒水库建设农特产品交易中心1栋、1636平方米及配套停车场、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宋来水库建设综合服务用房1栋、259.83平方米、厨房30.1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白花木瓜提质增效10亩;席冷水库建设综合服务用房1栋、456平方米及配套停车场、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东丁水库对现有管理用房提升改造、面积604.34平方米;芒回水库对现有管理用房提升改造、面积835.71平方米。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沧源佤族自治县境内。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规划设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不同联合体的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市政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签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设计业绩:企业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任务。(类似项目指总投资1.5亿元以上或设计费合同金额18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市政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施工业绩:企业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的施工(类似项目指建安工程费1.5亿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
其他: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设计能力要求: 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具备上述设计(1)或(2)任一资质。 1.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二级注册结构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或设计方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1.3 企业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任务。(类似项目指总投资1.5亿元以上或设计费合同金额18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市政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施工能力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企业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的施工(类似项目指建安工程费1.5亿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 2.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签字)。 2.4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牵头单位人员,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根据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的规定本工程拟派项目组人员要求如下:设计部分:设计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各一人;施工部分: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所拟派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所拟派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在资金方面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所有联合体成员都需提供以上报表。 5.其他要求: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如果企业提供资料不实,经查证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 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规划设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不同联合体的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4-1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3-03-18 16:15:1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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