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公安格勒移民区交警队营房(省际公共安全卫生防控监测检查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03-21 10:49:09 admin 2

所属地区:云南 - 昆明 发布日期:2023-03-21

东川公安格勒移民区交警队营房(省际公共安全卫生防控监测检查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东川公安格勒移民区交警队营房(省际公共安全卫生防控监测检查站)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081.57m2,其中:营房用地面积 4934.88m2,建筑面积1662.32m2,包括业务用房1647.57m2、值班室14.75m2及室外工程(绿化工程、道路交通及广场、停车场、警用训练场地、室外综合管网、围墙、场地土石方工程、旗台、大门);省际公共安全卫生防控监测检查站用地面积1146.69m2,建筑面积627.99m2,包括检查站查缉大棚615m2,卫生间12.99m2,方舱2个及室外车辆查缉停放配套工程(场地硬化及铺装、室外电气工程、挡土墙)等建设内容满足派出所、交警队营房、省际公共安全卫生防控监测检查站职能要求。计划总投资1625.5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设备及重要材料费1165.97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昆明市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3-21 09:19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1872503008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经办人:王工
办公电话:1390880702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罗加城、韩慧佳、李锂恒
办公电话:15559726925、15911663650、13888329076移动电话:1555972692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100202300306001001
标段名称:东川公安格勒移民区交警队营房(省际公共安全卫生防控监测检查站)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3-2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4-11 09:00
开标地点:东川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1165.9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窗口用房、管理用房、办案用房、备勤室、设备用房、附属设施用房等配套用房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拖布卡镇格勒村大田坝小组,功巧高速公路东川服务站东下侧新蒙铁线三岔路口右侧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投标截止日期之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7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19-1-1,业绩内容为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业绩要求: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2,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7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19-1-1,业绩内容为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4-1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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