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主题街区南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0-03-17 14:29:24 47

所属地区:云南 发布日期:2020-03-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川县主题街区南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剑发改投资[2020]16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上级补助(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剑川县滇藏路与文风路交叉口东侧。

2.2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招标人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项目拟在剑川县滇藏路与文风路交叉口东侧新建城市停车场,停车总泊位88个,总用地面积5605.95平方米,其中公厕及管理用房为地上二层,总建筑面积391.64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740万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含二级)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

财务要求:/至2018年(2018年新成立的企业不要求提供)(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无“信用行政处罚”、“黑名单”或“已启动惩戒措施”(“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4)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企业服务监督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规定,需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滇登记信息;(省外建筑企业在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上登记基本信息,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投标前自行打印针对投标项目的登记信息)。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具有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大理州))(https://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投标确认。

2.已通过网上投标确认的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03月10日09时00分至2020年03月31日09时30分登录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大理州))(https://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大理州))(https://www.dlggzy.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响应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议现场将文件费用交代理机构,未缴纳费用的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dl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6.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3月31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6.3.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6.3.3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1份。

6.3.4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现场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com/)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dlggzy.cn/)、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chuan.gov.cn)、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剑川县金华镇剑阳大街

地    址:

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C3幢14楼

邮    编:

/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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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赵政

联 系 人:

李栋

电    话:

13508828989、0872-4521209

电    话:

0872-2136988、18206993690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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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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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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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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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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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单位: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督电话:0872-45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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