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0-03-17 14:26:26 103

所属地区:云南 发布日期:2020-03-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红发改资环﹝2019﹞2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000万元),不足部分自筹,招标代理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平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2 项目规模:金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在金平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内进行,不新增土地。规模1.2万m³/d,排放标准一级A标,污水厂改造工程规模0.81.2万m³/d,改造项目:氧化沟暴气系统改造、进水截污管、泵房改造。工程二级生化处理采用氧化沟工艺,深度处理工艺采用“絮凝沉淀+V型滤池”组合。

2.3 计划投资:总投资1250万元(包含设备采购费用与土建部分),建设资金来自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000万元),不足部分自筹。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12个月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3.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同时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省外申请人要求办理入滇备案相关手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财务状况及财务能力: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

3.7业绩要求:2015年1月至今承建过3项以上(含3项)的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3.8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1投标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03月17日至2020年03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到红河州蒙自市兴隆路红河商城3栋6号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售后不退。

5.3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03月31日上午09时00分, 地点为红河州委党校会议室。

5.1.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文祥

手 机:15126175720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云聪

电话:18208825400

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联系我们

电话咨询
邮件咨询
在线地图
QQ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