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违法发包与分包?这次终于有人讲清楚了
最近有家业主单位(建设单位)来问:
“施工单位做的防水工程我们不满意,能不能将防水包出去重新给其他人来做?” “防水工程应该不算是主体结构,我们这样分包不算违规吧?”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
业主单位能不能将土方开挖、基坑另行发包? 业主单位能不能外墙涂料、外幕墙另行发包?
这样,我们先不给答案,先给大家看看各地住建部门对这些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
这家大学把行政楼的复建工程发包给一家施工企业总包,但又将该楼的外墙仿石漆工程发包给另一家装饰公司,杭州市建委认定该行为违规,并处以罚款。
再看:
石家庄的这家开发商将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地基处理工程单独发包,被石家庄某区住建局认定违规并罚款。
从这几份处罚看来,大家一定能知道问题的答案了:
对,业主单位不能将工程进行拆分发包。
但是,实操中为什么还流传着另一种说法:
“只要不将工程主体结构分包,就不算违规”
但是,外墙涂料、土方开挖也好,防水工程也好,也并不是主体结构工程,为什么还是会被罚呢?
我认为,是大多数人没搞清楚这三个问题:
1.违法发包和违法分包啥区别?
2.业主单位如何避免违法发包?
3.施工单位如何避免违法分包?
我们一个一个来说,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简单来说,最大的区别就是主体不同。
“违法发包”特指业主单位(建设单位)的行为,工程中的其他主体不会构成。
而“违法分包”主要指的是承包单位的行为。
“违法发包”的法律规定是这样说的:
“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属于违法发包”。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们将这条规定拆解成3个关键词。
“建设单位”
“单位工程”
“分解发包”
注意注意注意,这条规定里并没有大家印象里的“工程主体结构”这个词。
那么“工程主体结构”这个词又是在哪里出现的呢?
这个词出现在“违法分包”这个概念里。
违法分包的法规里是这么说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属于违法分包,钢结构工程除外。”
同样,我们再帮大家拆解“违法分包”概念的关键词,分别是:
“施工总承包单位”
“主体结构”
“施工分包”
通过关键词,大家一定能get到违法发包与违法分包的核心区别了吧。
对,业主单位,也就是建设单位,如果将某一处的单位工程分解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
例如我们在一开头举的那个例子:整个工程已经有总包人了,但是却把防水工程再次发包出去,那一定就是违规。
但这与你发包的是不是“工程主体结构”无关哦。
因为“工程主体结构”是“违法分包”的概念,而我们这里讨论的是业主单位的“违法发包”。
但是,如果现实中确实存在业主单位想要换防水等等类似的供应商,应该怎么操作呢?
这就引发我们第二个话题:
避免违法发包,必须要回到违法发包的法规概念。还记得我们为大家总结的三个关键词吗?
“建设单位”、“单位工程”、“分解发包”。
一头一尾两个词好理解,但什么是“单位工程”?
这是个工程施工方面的技术概念,我们翻看了一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根据该标准,我们可以得知,“单位工程”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是“单位工程”。
举个例子,一个学校有很多栋教学楼,那么其中的一栋教学楼就是一个“单位工程”。
第二种,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以将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视为“子单位工程”。
再举个例子,很多商业综合体的项目,上部是办公写字楼,下部是商业裙楼这就这类的情况。
再回到我们的问题中来,业主单位如何避免违法发包?
答案是,业主单位可以将不同的“单位工程”发包,例如数栋大楼,可以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
但是不能将同一个“单位工程”拆分发包,例如不能将同一栋大楼的土建发包给某个承包人,但又将外墙粉刷、防水工程交给其他人施工。
上文当中,杭州市建委就是这个原因处罚了某大学。
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应该由该工程的总承包人将类似粉刷、防水的工程分包出去,根据不同情况,走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这条路径。
那么总包人进行分包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们再来看看:
同样的,解决这个问题,先回到违法分包的概念: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属于违法分包,钢结构工程除外。”
也就是说,从工程内容角度,避免违法分包就是:
施工单位不能把工程“主体结构”分包出去,其余随便。
那“主体结构”究竟指的又是个啥?
住建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对此有相关描述
主体结构是指:
“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比如,针对最简单的框架结构,主体结构就是承重主体:梁、板和柱,这部分不能进行分包。
换个角度,主体结构与基础工程同属于分部工程,实践中一般不将基础作为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基础单独分包出去。
当然,这里讲的避免违法分包注意事项主要是从工程内容角度去进行的分析。
现实中,施工单位还需要注意分包时要遵守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而不能分包给个人等等规定。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单位如果对于部分工程有更换具体施工人的打算时,注意不要任性的重新找个人来做,因为这容易构成“违法发包”。
正确的做法是与施工总包单位沟通,由施工单位把该部分工程分包出去。
但是施工单位也要注意,只能分包除了“主体结构”之外的其他工程,否则会构成“违法分包”。
来源:建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