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3月1日起实施的这项新政,与建造师有关!
此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建部一系列文件精神,浙江、上海、福建、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四川、吉林、陕西等地启动了工程总承包试点,相继发布工程总承包的相关政策,重点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
在2019年12月,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不仅标志着我国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正式步入正轨,同时也给我们建造师的同学们带来了一个利好政策。
其中小编注意到《办法》中的这一部分:
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办法中说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我们之前说的拥有建造师证书可担任的项目经理不一样,我们此前说的担任项目经理,通常指的是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并非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总承包与工程总承包之间的差别
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差别有多大呢?
工程总承包:
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施工总承包:
是指业主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由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
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设计、勘察、采购等流程和施工等是分离的,由不同的单位负责;而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一个项目经理,可能就要负责整个工程从决策到落地的多个甚至所有环节。
简单来说,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是一种包含关系。
工程总承包方 | 勘察方 | |
设计方 | ||
供货方 | ||
施工方 | 施工总承包方 | |
施工总承包管理方 | ||
平行发包 |
新政的发布有哪些好处
那么此次新政对于我们建造师来说都有哪些好处呢?
1.建造师证书含金量提高
本次出台的通知,使得建造师的价值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建造师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施工管理者,而拥有了更大话语权,可以为整个工程项目作出决策,这大大提高了建造师证书的含金量。
2.职位的薪资待遇也会变得更高
相对于之前所说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对于项目经理的能力要求更高,相应的其职位薪酬待遇上也将更高!
这两年新政频出,不少政策都是旨在提高人才质量和证书资质含金量。可以说建造师证书的含金量也在不断的提高。
正在考证的各位同学,更是要趁着这段政策利好的时间,全心备考,争取尽早拿证,这是你入门今后发展的垫脚石,更是你今后职业发展道路上的一大助力!
来源:中国城乡建设部、建筑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