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行自审备案制!简化施工图审、缩小范围
2019-07-26 17:49:23
5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试点地区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
其中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厦门、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贵阳、渭南、延安和浙江等16省市。
7月23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1、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没有明确规定作为施工图审查内容的行政管理要求,一律不得作为审查内容。 2、除以下三类工程之外,其他房建和市政工程实行自审备案制: 结构安全要求较高的建设工程; 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人民防空工程、单独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 建成后用于销售或者出租的住宅、商业、办公建筑(包括保障性住房)。 3、自审备案:建设单位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将全套施工图和自审承诺书上传全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备案,即可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施工图纸。 4、强化事后监督检查。对实行自审备案制的建设工程,市、县(市、区)建设部门要在基坑开挖前对施工图进行全面事后检查。 5、不适用自审备案的房屋建筑工程,可以对地下、地上部分(以一层底板顶面为界)分阶段进行施工图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