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3-03-23 11:25:32 admin 5

所属地区:云南 - 楚雄 发布日期:2023-03-22

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3126户,其中:杨家巷片区537户,梅葛广场片区638户,金荷公园片区927户,朱家村片区526户,上、中、下西路片区498户。以房屋改建、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为改造重点,包括房屋主体结构加固、立面改造、外墙修缮、房顶防水处理、给排水管网改造,完善道路、排污设施、改厕、建厕、消防设施改造,供电线路改造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3-22 15: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8-5711952)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姚安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经办人:黄颖
办公电话:18887836841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天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李涛
办公电话:15887775982移动电话:1588777598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300202300119001001
标段名称: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3-30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4-18 09:00
开标地点:姚安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38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3126户,其中:杨家巷片区537户,梅葛广场片区638户,金荷公园片区927户,朱家村片区526户,上、中、下西路片区498户。以房屋改建、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为改造重点,包括房屋主体结构加固、立面改造、外墙修缮、房顶防水处理、给排水管网改造,完善道路、排污设施、改厕、建厕、消防设施改造,供电线路改造等。项目总投资:总投资38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1967.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33.87万元,预备费2720.07万元,建设期利息1260.00万元;预计债券发行费用19万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并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内容,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2)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无效。
资质要求: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3项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 (1)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市政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施工单位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3.2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须同时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人单位),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 3.2.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 3.2.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 3.2.4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 3.2.5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2.5.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主要专业成员(除项目勘察负责人外)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配备。拟配备的专业勘察人员必须提供专业类别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 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主要专业成员(除项目设计负责人外)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配备。 拟配备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提供专业类别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 3.2.5.2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①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拟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 ②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拟配备的其他管理人员还需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
业绩要求:3.4业绩要求: 3.4.1.勘察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为30万元(含3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注:类似项目业绩指岩土工程勘察,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4.2.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注:类似项目业绩指设计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4.3.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为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注:类似项目业绩指建筑工程类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其他:3.3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1年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的扫描件;若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的扫描件。(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可不需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提供有效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yncredit.yn.gov.cn)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4投标人2020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5.5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6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8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4-1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1).pdf2023-03-22 16:07:3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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