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2023-03-09 11:17:48 admin 6

所属地区:云南 - 楚雄 发布日期:2023-03-09

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0869c1ac-d279-4b10-b92e-bab1ab1dff7a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0869c1ac-d279-4b10-b92e-bab1ab1dff7a
建设规模:224.00万元0869c1ac-d279-4b10-b92e-bab1ab1dff7a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3-09 00: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0878-604230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经办人:张国佐
办公电话:1770878156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楚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普彪
办公电话:15887767797移动电话:1588776779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300202300106001001
标段名称: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3-1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3-31 09:00
开标地点:姚安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22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监理、跟踪造价、档案管理和项目绩效评估报告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2.2.2.1工程监理范围: (1)对该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2)包含但不限于协助委托人拟定施工合同等; 施工阶段质量安全、审核技术方案并协调各方落实。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 (4)满足云南省、楚雄州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的要求。 (5)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单位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缺陷责任期内的义务。 2.2.2.2跟踪造价范围: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跟踪、竣工结算等阶段的审核咨询服务,对工程管理的规范性进行检查、对工程造价的合理性进行咨询等全过程跟踪审核服务 。审核咨询人应严格按照工程管理、审核咨询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结算审核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全过程跟踪审核工作;检查工程建设成本管理全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记录跟踪审核工程日志,按时报送跟踪审核工程月报、工程季报、工程年报;完成该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出具初审报告;收集整理项目所有工程资料,达到国家审计,并配合完成最终结算审计;配合业主完成本项目的其他相关工作。过程中现场工程量收方及签证单确认,参与图纸会审并提出成本建议,工程变更测算及审核,工程变更、技术方案经济性比较,建立变更台账,材料认质认价,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工程进度审核并出具进度审核报告,完工后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完成全过程跟踪审核相关档案的归档等全部工作内容。 2.2.2.3项目档案管理: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2〕4 号)、《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目录》《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分类大纲》(云移发〔2016〕202号)有关规定,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后期扶持档案的全面、系统、连贯,完整、规范。 2.2.2.4项目效益评估报告编制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姚安县境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②投标人的投标申请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监理单位,联合体成员为造价单位(最多只接受两个独立法人的联合体)。⑥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具有工程监理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同时具备上述(1)、(2)条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可不组成联合体自行投标,未同时满足上述(1)、(2)条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项目负责人资格:3.6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3.6.1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的执业资格、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从事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并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且必须为本项目常驻项目人员。 3.6.2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从事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并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6.3拟派往本项目的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并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注:上述负责人不得兼任。
业绩要求: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含1项)监理或项目管理或项目咨询业绩或跟踪审计类项目业绩。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部分联合体任一方或共同满足均可。
其他: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本年度内新成立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书面声明,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2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3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4投标人须如实说明2020年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其他要求: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4.4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3-3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最终稿).pdf2023-03-08 11:13:15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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