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绿美河库综合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3-03-07 11:16:14 admin 2

所属地区:云南 - 保山 发布日期:2023-03-07

昌宁县绿美河库综合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昌宁县绿美河库综合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约42000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3-07 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昌宁县水务局0875-7130257
备注:1.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请于2023年3月7日09时00分至2023年3月13日18时00分前的任意时间,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按要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09时00分;交易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同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2.3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解密。请投标人提前登录平台下载并熟悉《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供应商)》。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线回复。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昌宁县绿美河库综合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经办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1821465111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杨女士
办公电话:18213028102移动电话:1821302810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500202300088001001
标段名称:昌宁县绿美河库综合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3-13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3-27 09:00
开标地点:保山5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42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昌宁县绿美河库综合建设项目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绿美河道治理工程、绿美水库治理工程和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保山市昌宁县.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水利水电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无。
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财务状况或财务情况说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官网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没有被公示为失信曝光的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B证、C证)并在有效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4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3-27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3、招标公告(绿美河库).pdf2023-03-06 17:57:3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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