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平河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09-22 16:02:21 admin 8

所属地区:云南 - 红河 发布日期:2022-09-22

绿春县平河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绿春县平河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2.5366公顷,建筑规模7034.97平方米,其中:隔离病房5202平方米,工作准备区用房569.50平方米为,卫生通过区用房356.93平方米,医疗废物、污水、洗车等用房639.87平方米,其他266.67平方米。设置265间隔离房,24间服务用房。建设内容包括隔离用房、办公生活用房、公共卫生间、卫生通过区、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洗浆房、污水处理站、医废收集站、负压救护车辆洗消用房、警卫服务用房、水、电、道路、网络、广播、热水供应、监控系统、周围物理阻拦、停车位等附属设施,配备医疗设备、药品和器械和办公、生活必要的设备设施器械和办公、生活必要的设备设施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09-22 0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422142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绿春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办人:李成贵
办公电话:15974730518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昊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陶金英
办公电话:18187330721移动电话:1818733072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500202220643001001
标段名称:绿春县平河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09-28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0-21 09:00
开标地点:州本级开标室3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绿春县平河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项目的设计(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1)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含贰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需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1)设计类似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1项(含1项)以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施工类似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1项(含1项)以上(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1)财务要求:①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联合体方同时提供);②新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注册以来的财务报表)。 (2)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备注: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新注册公司提供本年度查询记录即可)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8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10-2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2022-09-22 10:54:1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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