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服务招标公告

2022-09-19 15:16:48 admin 51

所属地区:云南 - 昆明 发布日期:2022-09-19

昆明市东川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昆明市东川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服务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6.4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厂房、附属设施及室外工程等,具体以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昆明市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09-19 09:3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6216612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昆明市东川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办人:舒秋锦
办公电话:0871-6212581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杨悦欣
办公电话:0871-62156665移动电话:1880880851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100202221031001001
标段名称:昆明市东川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09-2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0-11 09:00
开标地点:东川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65633.6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国家相应的技术标准,完成项目的主体工程、室外配套建设项目、电梯、消防、绿化、室内外普通装修施工、智慧化系统、充电桩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①基础:土方工程、支护工程、桩基工程;②主体: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供暖、通风与空调、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中水工程、人防设备及安装工程、太阳能、防雷等配套工程;③配套道路等;④设备采购及安装;⑤清表及场地平整;⑥雨水收集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本项目还包含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部分材料、设备采购,完成本项目的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等,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对工程的工期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等全面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整个项目进行分步实施、部分取消或变更项目实施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东川区四方地工业园区内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建筑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并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近3年(2019年7月至今)作为施工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业绩: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18万平方米及其以上或单项施工合同金额4亿元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要体现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7月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18万平方米及其以上或单项施工合同金额4亿元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对严重失信主体都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文件和《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要求: 5.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3、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7月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期间,不允许有涉及被起诉情况。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失信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4、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 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5、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5.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7月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18万平方米及其以上或单项施工合同金额4亿元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5.7、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并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近3年(2019年7月至今)作为施工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业绩: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18万平方米及其以上或单项施工合同金额4亿元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要体现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5.8、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及其以上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5.9、项目组其他成员配置要求:拟派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不少于2人、施工员不少于3人、质量员不少于2人、标准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动力管理员(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所有拟派施工团队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注: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上述拟派人员不得更换,若需更换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的,除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外,还须承担违约金10万元/次/人,若擅自更换的,须承担违约金20万元/次/人;若需更换拟派施工团队人员或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除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外,还须承担违约金5万元/次/人,若擅自更换的,须承担违约金8万元/次/人,且更换后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资质。(附相应承诺)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3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10-1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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