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共享单车特许经营项目(2022年-2026年)

2022-03-16 10:12:45 admin 76

所属地区:云南 - 临沧 发布日期:2022-03-16

临沧市临翔区共享单车特许经营项目 (2022年-2026年)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临沧市临翔区共享单车特许经营项目(2022年-2026年)91d3fe5d-5815-465b-8bd9-b149c408e048
资金来源:国资 0.0% 自筹 100.0% 贷款 0.0% 外资 0.0% 91d3fe5d-5815-465b-8bd9-b149c408e048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临沧主城区(含临沧工业园区)投入营运4500台共享单车,按照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确定三家企业从事共享单车经营管理,每家企业按《特许经营协议》要求各投入1500台共享单车并进行经营管理。91d3fe5d-5815-465b-8bd9-b149c408e048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03-16 08:30

备注:1.如贵单位有意向参加投标,请于2022年3月16日至3月22日下午18时00分期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临沧市”进入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界面,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还须在2022年3月22日下午18时00分前完成登录,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883-2155710) 2.如果投标人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临沧市”进入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投标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各投标人进行网上登录前,应当登录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沧市: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在“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工具下载”中下载最新的“筑龙招标采购助手”,并正确安装该驱动程序,以保证CA证书能正常登录。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办人:寇工
办公电话:0883-216618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展艳
办公电话:14787566842移动电话:1478756684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900202220039001001
标段名称:临沧市临翔区共享单车特许经营项目(2022年-2026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03-22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4-07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厅2(市本级)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257.32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拟在临沧主城区(含临沧工业园区)投入营运4500台共享单车,按照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确定三家企业从事共享单车经营管理,每家企业按《特许经营协议》要求各投入1500台共享单车并进行经营管理。 特许经营期限为5年(自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临沧主城区(含临沧工业园区)范围内,其中前程大道、恒春大道、锦绣大道、缅宁大道、纸厂至墨临高速临沧东收费站连接线5条道路为禁行区域。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至2020年任意连续两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成立不满二年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资料);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查封、重整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及“被执行人信息”名单; 7.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8.投标人所投共享单车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电动自行车检验报告及电池检验报告; 9.投标人须具备投入车辆及运营管理能力; 10.投标人须具备投入车辆仓库、维修仓库、充电仓库的能力; 11.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人员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形时,招标人有权将有关投标作废标处理;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04-07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发布公告登记表.pdf2022-03-15 16:38:24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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