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田房至达沟河公路改造工程(一期)

2021-06-08 13:54:06 20

所属地区:云南省 发布日期:2021-06-08

河口县田房至达沟河公路改造工程(一期)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河口县田房至达沟河公路改造工程(一期)ec4fd02b-e6dc-49b9-adcd-b2a63402123a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ec4fd02b-e6dc-49b9-adcd-b2a63402123a
建设规模:河口县田房至达沟河公路改造工程(一期)路线起点于K19+160处(蒙河铁路马鞍山隧道进口附近),止点于K34+560处(瑶山乡龙潭坡),道路全长15.4公里。其中K19+160—K24+700段,路基宽度8.5米,K24+700-K34+560段,路基宽度为7.5米。采用沥青混凝路面结构,公路技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km/小时ec4fd02b-e6dc-49b9-adcd-b2a63402123a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公路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06-08 08:3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6-15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河口聚鑫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办人:张工
办公电话:0873-306917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宏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胡工
办公电话:0873-8866324移动电话:1352949886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532202100034001001
标段名称:河口县田房至达沟河公路改造工程(一期)-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6-15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7-01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3(红河州 借用场地)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9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河口县田房至达沟河公路改造工程(一期)路线起点于K19+160处(蒙河铁路马鞍山隧道进口附近),止点于K34+560处(瑶山乡龙潭坡),道路全长15.4公里。其中K19+160—K24+700段,路基宽度8.5米,K24+700-K34+560段,路基宽度为7.5米。采用沥青混凝路面结构,公路技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km/小时(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叁级(含叁级)以上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叁级及以上证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大专及以上工程类学历;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质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同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期内),公路工程施工经验8年及以上,无在岗项目(提供无在岗承诺书)。
业绩要求:近三年(指竣工年份: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2项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且未被列入不良行为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最近一年“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或“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均未被评为C、D级,若信用等级被评为C、D级的,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 “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以及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近三年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07-0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招标公告 河口.pdf2021-06-07 16:09:20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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