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永春河流域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EPC)

2021-06-03 09:06:59 22

所属地区:云南省 发布日期:2021-06-03

维西县永春河流域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EPC)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维西县永春河流域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EPC)51b6cfe5-ecda-47bb-93f6-5ac51ab511c6
资金来源:国资 0.0%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51b6cfe5-ecda-47bb-93f6-5ac51ab511c6
建设规模:20343.5751b6cfe5-ecda-47bb-93f6-5ac51ab511c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06-03 08:3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6-07 17: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人:杨成龙
办公电话:13988702339
招标代理机构:迪庆恒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办人:谷瑞仙
办公电话:0887-8228181移动电话:1530887123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3400202100103001001
标段名称:维西县永春河流域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6-07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6-23 09:00
开标地点:第三开标室(州本级)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20343.5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所有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并积极配合进行工地现场服务等。具体详见合同要求。
2工程施工内容: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可能涉及的变更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合同要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1 企业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否则投标资格被取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1.3施工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工程合同或投资金额在人民币8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如为联合体业绩认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3 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若为新注册公司则提交近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附注说明。(若投标人2020年未出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须提供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信誉要求:申请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且无不良履约记录,没有被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1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职称证上如不反映专业则提供职称评审表);
2 拟派往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或者具备园林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上如不反映专业则提供职称评审表),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工程合同或投资金额在人民币8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如为联合体业绩认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其他: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出具“近两年内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的书面承诺书”,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各类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自行实施设计和施工,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直接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择优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06-23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2招标公告.docx2021-06-02 13:26:102招标文件及公告审核意见.pdf2021-06-02 13:26:31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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