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二次)

2021-01-15 13:41:36 22

所属地区:云南 发布日期:2021-01-15

镇康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镇康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二次)419d2484-ffde-4491-973a-8046c022f811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419d2484-ffde-4491-973a-8046c022f811
建设规模:/419d2484-ffde-4491-973a-8046c022f811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01-15 09:0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1-21 18:00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公告时间内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lcggzyj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人:李祖恩
办公电话:1357830426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杨党涛
办公电话:0883-2169860移动电话:1730883271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924202100007001001
标段名称:镇康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1-21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2-08 09:00
开标地点:2号开标室(镇康县)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149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在镇康县污水处理厂内进行,对现状构、建筑物进行改造,并对缺失的构、建筑物进行增加,各构、建筑物内设备仪表按近期规模安装,本项目采用EPC+O招标方式进行,具体内容为:在镇康县污水处理厂内进行,日处理污水7500m3/d,对DASS池分格改造为AAO池、按远期规模建设膜栅渠一座,MBR池一座、巴氏计量槽一座、紫外线消毒渠一座、污泥脱水机更换等等。涉及资金约1492万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镇康县污水处理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联合独立单位不得超过4个
资质要求: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工程勘察人员、设备、资金上具备相应勘察能力。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并具人员、设备、资金上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市政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工程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上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项目运营公司资质要求:企业经营范围须含污水处理或项目运行管理等相关内容。
项目负责人资格:总项目经理: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字)。
勘察负责人:具备岩土工程师资格。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
业绩要求:企业业绩要求:施工单位2017年至今完成过1个项目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勘察单位2017年至今完成过1个项目投资金额1000万元以上或勘察费15万元以上市政工程勘察业绩;设计单位2017年至今完成过1个项目投资金额1000万元以上或设计费15万元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运营单位2017年至今至少有1个项目运营或委托运营业绩(注:施工业绩附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设计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勘察业绩附合同协议书;运营业绩附合同协议书)。
总项目经理、负责人业绩要求:总项目经理自2017年起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自2017年起至少承担过1个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或勘察费15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17年起至少承担过1个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或设计费15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注:施工业绩附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设计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勘察业绩附合同协议书;运营业绩附合同协议书)。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单
投标保证金金额: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02-0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招标公告.pdf2021-01-14 16:35:26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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