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北路延长线(金川路-101号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2020-08-20 11:04:30 40

所属地区:云南 发布日期:2020-08-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北路延长线(金川路-101号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名称)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五华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沙河北路延长线(金川路-101号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9 计划工期:总工期不得超过180日历天(包含设计及施工工期)。
  2.10 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中设计深度、《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等国家及云南省现行的相关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DB11 1070-2014)、《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200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7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8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需提供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2019年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未完成的,可提供2016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3.9企业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投标人近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一个以上(含一个,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或建安工程费)在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2)设计业绩:投标人近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两个以上(含两个,类似项目指建安工程费在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
  3.10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7年至今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3)投标人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4)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5)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11项目经理资格: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
  (2)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类似项目一个以上(含一个,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12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自行承诺)。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为市政或道桥或道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19】1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基本信息登记;
  3.15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8-20 09:57 至 2020-08-2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9-11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0871-6517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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