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新华乡戈纪街自然能提水工程

2020-08-06 09:34:41 37

所属地区:云南 发布日期:2020-08-06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屏边县新华乡戈纪街自然能提水工程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项目设计供水对象为人畜饮水兼顾灌溉用水,根据项目区水土资源条件以及自然能设备的设计特性参数,本工程设计日提水量为330~1000m3/d,设计最大提水流量为41.67m3/h,年供水量约为28.88万m3。根据《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供水规模1000 m3/d≤1500m3/d <5000 m3/d,工程规模为Ш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0-08-06 09:0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08-21 17:30
备注: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必须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同时进行)(未通过两种报名方式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 A.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请于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1日,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系统(网址:https://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B.现场报名: 本次招标公告期为: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6日,凡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于: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1)网上报名截图(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授权委托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营业执照副本;(6)资质证书副本;(7)联合体协议书(1、2、3、5、6需双方都要提供,第4项可同时委托一个授权人);到昆明市盘龙区云南印象城市公园广场1栋写字楼25楼2501,进行现场报名。 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0.00元;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屏边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经办人:李师
办公电话:李师移动电话:1512635011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办人:朱磊
办公电话:13529111022移动电话:1352911102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523202000023001001
标段名称:屏边县新华乡戈纪街自然能提水工程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08-21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09-07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1(屏边县)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586.61190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项目设计供水对象为人畜饮水兼顾灌溉用水,根据项目区水土资源条件以及自然能设备的设计特性参数,本工程设计日提水量为330~1000m3/d,设计最大提水流量为41.67m3/h,年供水量约为28.88万m3。根据《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供水规模1000 m3/d≤1500m3/d <5000 m3/d,工程规模为Ш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施工及设备供应商所要求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报名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复印件);
3.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承担过2个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5.自然能提水系统生产企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2017年至今至少有3件类似产品供货业绩(自然能提水设备);
(2)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及饮水卫生标准,并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的,必须有制造厂家授权书或产品代理授权证明,并具有设备的供应或代理能力;
(4)如果制造厂家投标的,则不得再授权其他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本标段投标;
(5)如果制造厂家已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制造厂家不得再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09-07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公告.doc2020-08-05 11: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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