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红桥镇干坪子提水工程施工招标

2024-03-25 10:51:04 admin 4

宁蒗县红桥镇干坪子提水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宁蒗县红桥镇干坪子提水工程施工招标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径流式取水坝,取水坝坝型采用埋石混凝土重力坝(埋石率20%);安装 DN200热镀锌引水管11514m,安装泵站至车厘子基地蓄水池 DN200 热镀锌扬水管7037m;建设下沉式(分基型)泵站泵站一座,选用D型单吸多级自平衡离心泵,型号为D120-50*5(两台),流量120m3/h,扬程250m,泵房尺寸采用矩形9.9m×6.0m×4.5m(长×宽×高);配设2000m³蓄水池一座。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宁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3-25 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宁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0888-552193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宁蒗县水务局乡村振兴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经办人:孔祥郃
办公电话:1398883049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正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陆晓云
办公电话:18088087795移动电话:1808808779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GC530700202400084001001
标段名称:宁蒗县红桥镇干坪子提水工程施工招标(第一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3-2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4-16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1(宁蒗县)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244.0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取水枢纽及引水管(0+000~4+462m),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建设地点:宁蒗县红桥镇干坪子。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更换且驻场时间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业绩要求:/
其他:1、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更换且驻场时间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当前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3)近三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可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相关信息。 (4)近三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可自行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yncredit.yn.gov.cn)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可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4、其他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B证与建造师证为同一人。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建设项目中任职,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应对上传所提交的公司证照、资格证书、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5)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制度的承诺(格式自拟)。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4-16 09:00

标段 2

标段编号:GC530700202400084001002
标段名称:宁蒗县红桥镇干坪子提水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3-2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4-16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1(宁蒗县)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426.8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引水管(4+462~11514m)、泵站前池、泵房及机电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建设地点:宁蒗县红桥镇干坪子。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更换且驻场时间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业绩要求:/
其他:1、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更换且驻场时间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当前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3)近三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可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相关信息。 (4)近三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可自行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yncredit.yn.gov.cn)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可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4、其他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B证与建造师证为同一人。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建设项目中任职,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应对上传所提交的公司证照、资格证书、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5)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制度的承诺(格式自拟)。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4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4-16 09:00

标段 3

标段编号:GC530700202400084001003
标段名称:宁蒗县红桥镇干坪子提水工程施工招标(第三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3-2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4-16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1(宁蒗县)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381.9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扬水管道及2000方蓄水池,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建设地点:宁蒗县红桥镇干坪子。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更换且驻场时间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业绩要求:/
其他:1、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更换且驻场时间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当前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3)近三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可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相关信息。 (4)近三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可自行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yncredit.yn.gov.cn)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可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4、其他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B证与建造师证为同一人。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建设项目中任职,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应对上传所提交的公司证照、资格证书、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5)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制度的承诺(格式自拟)。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4-16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3-22 11:58:2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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