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母鹿社区棚户区改造7-5安置项目、昭阳区南温泉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昭阳区和平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4-01-06 16:33:25 admin 31

昭阳区母鹿社区棚户区改造7-5安置项目、昭阳区南温泉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昭阳区和平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昭通 发布日期:2024-01-05

昭阳区母鹿社区棚户区改造7-5安置项目、昭阳区南温泉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昭阳区和平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昭阳区母鹿社区棚户区改造7-5安置项目、昭阳区和平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昭阳区南温泉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昭阳区母鹿社区棚户区改造7-5安置项目,项目拟用地面积62433.65㎡,建筑面积243744.00㎡,估算总投资约106572.06万元;昭阳区和平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项目拟用地面积90547.12㎡,建筑面积352636.00㎡,估算总投资约154632.71万元;昭阳区南温泉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项目拟用地面积32146.83㎡,建筑面积122311.00㎡,估算总投资约53989.74万元。合计估算投资约315194.51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昭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1-05 17: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母鹿社区居民委员会经办人:袁万华
办公电话:1388702797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华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包广洪
办公电话:13887116647移动电话:1388711664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600202300845001001
标段名称:昭阳区母鹿社区棚户区改造7-5安置项目、昭阳区和平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昭阳区南温泉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1-12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2-01 09:30
开标地点:昭阳第二开标厅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315194.5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工程施工、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和配合相关机构概、预、结(决)算及跟踪审计等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当采用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3.2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业绩要求:3.3 企业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3亿元的施工项目业绩一项或以上(竣工验收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完工未验收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其他: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2020年以后成立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于2023年1月以后成立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以及最近一年的资产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相关材料)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书。 (2)根据昭通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工资支付信用查询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昭治欠办通(2023)6号】的规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参与招投标的各类企业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需将《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申请表》(详见公告附件)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发送到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指定电子邮箱(邮箱网址: ztxysc@126.com)。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并完成查询后,于每周一向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反馈上周信用查询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记录。投标企业不再提供投标项目名称及开标时间地点等信息。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各类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3.7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企业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3.8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由牵头单位提供)。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2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2-01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
2024-01-05 16:02:20
2
2024-01-05 16:27:24
3
2024-01-05 16:27:3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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