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通知!资质延续申报系统正式开通!附《企业资质延续操作流程说明》
2023年10月1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启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近几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平台升级改造中,并与今日(10月20日)正式开通。
注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平台近期进行了系统升级, 已注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账户的用户需要在住建部平台重新注册。
相关原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统筹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
二、资质延续申请企业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有关要求提交申请,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收到企业资质延续申请后,我部按照资质标准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内容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准予延续。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23年10月16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市[2015]20号
住建部资质证书延续规定
5.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建筑业那点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