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联珠镇乡村振兴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及运营管理招标公告5a73af42-9e51-4778-bb57-c0f62d98fd86

2023-08-17 11:55:18 admin 64

所属地区:云南 - 普洱 发布日期:2023-08-17

墨江县联珠镇乡村振兴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及运营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墨江县联珠镇乡村振兴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及运营管理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本次建设内容为社会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新镇广场、东入口形象区和中国·紫谷形象展示区、新镇市政道路,总建筑面积约为:19147.15平方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墨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8-17 0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9-4232661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7日08时00分至2023年8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普洱市)”(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网络报名成功并取得回执,即视为报名成功,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墨江县乡村开发有限公司经办人:白伟
办公电话:1335879368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曹峻
办公电话:15125553630移动电话:1512555363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800202300350001001
标段名称:墨江县联珠镇乡村振兴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及运营管理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8-23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9-08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厅一(墨江)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22024.4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建设内容为社会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新镇广场、东入口形象区和中国·紫谷形象展示区、新镇市政道路,总建筑面积约为:19147.15平方米。 (1)社会停车场为地下两层地上一层建筑,用地面积102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174.8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3021.5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53.30平方米。 (2)游客服务中心为地上两层公共建筑,用地面积6899.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52.37 平方米。 (3)新镇广场总建筑面积为719.93平方米。 (4)东入口形象区、中国·紫谷形象展示区为景观项目。 (5)新镇市政道路为4条两车道市政道路,为碧溪古镇新镇片区内部的主要车行市政道路。其中1号路长350米,宽7米;2号路长240米,宽7米;3号路长153米,宽7米;4号路长252米,宽10米。 (6)紫色果蔬茶种植(大棚、紫色果蔬茶采摘体验区)800亩中的部分工程,预计范围:150亩。 (7)克曼村人居环境提升中的部分工程,预计改造户数:160户。 (8)碧溪新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子项“风貌提升改造”中的部分工程,预计范围:3000平方米。(建筑安装工程、工程设计费最终结算价款以最终审计部门审定的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墨江县联珠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含),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未注明派出单位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的签署和递交。 (5)承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各自资质等级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3.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国家壹级(含壹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提供劳动合同。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劳动合同。
业绩要求:
其他: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3.1和3.2所述的资质要求。 3.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国家壹级(含壹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提供劳动合同。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劳动合同。 说明:①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②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具备设计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项目经理由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5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 3.6拟派项目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最低要求:投标人必须按云建标【2014】678号文、DBJ53/T-69-2014《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进行配备》配备,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材料员1人(可兼任)、标准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2021年1月至今成立的新公司无需提供以上材料)。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8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以上情形的,作出承诺;若经招标人查询(招标人查询对象仅为中标人)存在以上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8.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中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3.9其他要求: 3.9.1关于行贿犯罪档案的说明,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附于投标文件中。 3.9.2投标人必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若干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进行管理和支付。民工工资支付承诺:需按规定对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作出承诺(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3.9.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含),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未注明派出单位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的签署和递交。 (5)承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各自资质等级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4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9-0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
2023-08-16 13:47:29
2
2023-08-16 13:47:1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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