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第一中学恢复重建桂花书苑及逸夫楼装修建设项目
2018-12-12 17: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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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第一中学恢复重建桂花书苑及逸夫楼装修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18-12-12
剑川县第一中学恢复重建桂花书苑及逸夫楼装修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剑川县第一中学恢复重建桂花书苑及逸夫楼装修建设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占地面积2443.15㎡,逸夫楼装修1552.78㎡,南厢房、北厢房、门楼等1500.16㎡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12-12 08:30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8-12-18 17:00 |
备注: | 报名条件: 1、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或独立法人均可报名。 2、当次投标注册建造师为贰级及其以上建筑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当次投标注册建造师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一律不得更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上述条件的施工企业或独立法人原则上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当次投标注册建造师携带相应资料进行报名;若企业由其他委托代理人进行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公司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上公示出来的相应人员,并同时提交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方可报名。 5、报名时必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方为有效)各一套: 5.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换新证的只需提交新版的营业执照) 5.2、资质证书(直接提交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3、安全生产许可证 5.4、单位介绍信 5.5、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6、注册建造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7、企业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8、法人授权委托书(当次投标注册建造师或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需提交) 5.9、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当次投标注册建造师或网站上公示的相应人员) 5.10、省外企业需提交《云南省省外建筑企业入滇登记材料》 5.11、根据云劳监局【2018】7号文件规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报名结束后统一由招标单位(公司)到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查询相关记录 5.12、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交:委托代理人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上公示出来的本公司人员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当次投标注册建造师报名的不需提交) 5.13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需加盖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步骤:①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相关投标资料;③只有按以上步骤全部操作完成后报名才算成功。(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6、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剑川县第一中学 | 经办人: | 王力 |
办公电话: | 13708641639 | 移动电话: | 13708641639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赵永瑜 |
办公电话: | 0872-6521488 | 移动电话: | 13987213468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931201800076001001 |
标段名称: | 剑川县第一中学恢复重建桂花书苑及逸夫楼装修建设项目- |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8-12-18 17:00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19-01-03 09:00 |
开标地点: | 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占地面积2443.15㎡,逸夫楼装修1552.78㎡,南厢房、北厢房、门楼等1500.16㎡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专业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险单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2 万元 |
附件信息
附件: |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公告.docx2018-12-11 16:46:43 |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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