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12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018-11-29 15:06:47
86
广南县12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 2018-11-29
广南县12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南县12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40.0% 自筹 6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总建设用地面积约79982.59平方米,累计建成骨灰公墓16360冢。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11-29 09:00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8-12-05 17:30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广南县民政局 | 经办人: | 李云春 |
办公电话: | 0876-5152789 | 移动电话: | 13887696804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朱春艳 |
办公电话: | 0876-2128088 | 移动电话: | 13688725237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627201800025001001 |
标段名称: | 广南县12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查看文件 |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8-12-05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8-12-20 15:00 |
开标地点: | (广南县)开标一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总建设用地面积约79982.59平方米,累计建成骨灰公墓16360冢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广南县莲城、坝美、八宝、南屏、那洒、曙光、珠街、董堡、底圩、杨柳井12个乡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无 |
资质要求: |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3.1.1、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工作内容应满足相适应的资质)。 |
其他: | 3.1.7、信誉要求: ①2015年至今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②须在近3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的情况(申请人提供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申请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 ③申请人必须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必须在BBB级及以上(具体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9.1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8、其他要求: ①云南省省外施工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施工方提供),云南省省外设计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设计入滇备案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设计方提供)。 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帐管理。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 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 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8-12-19 17: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公益性公墓招标公告.doc2018-11-28 14:39:21 |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