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口岸经济区跨南汀河大桥连接芒卡通道(一桥一隧)建设项目隧道及清水河段连接线工程
2018-11-27 15: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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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口岸经济区跨南汀河大桥连接芒卡通道(一桥一隧)建设项目隧道及清水河段连接线工程
发布时间 2018-11-27
清水河口岸经济区跨南汀河大桥连接芒卡通道(一桥一隧)建设项目隧道及清水河段连接线工程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清水河口岸经济区跨南汀河大桥连接芒卡通道(一桥一隧)建设项目隧道及清水河段连接线工程 | ||
资金来源: | 国资 0.0% 自筹 40.0% 贷款 60.0% 外资 0.0% | ||
建设规模: | 860m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公路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11-27 09:00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8-12-03 17:00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 经办人: | 蔡胜泉 |
办公电话: | 13988368237 | 移动电话: | 13988368237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毛朝锋 |
办公电话: | 13529221463 | 移动电话: | 13529221463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900201800110001001 |
标段名称: | 清水河口岸经济区跨南汀河大桥连接芒卡通道(一桥一隧)建设项目隧道及清水河段连接线工程- |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8-12-03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8-12-19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3(市本级拍卖厅)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孟定镇清水河口岸经济区,起于耿马县孟定镇,路线起点(K0+000)与中缅大道(K150+080.461)相接,向南经班贵隧道、南汀河大桥,全长约860m,中隧道一座600m,连接线路基路面工程约260m,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范围内路基、路面、隧道及交通安全附属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孟定镇清水河口岸经济区,起于耿马县孟定镇,路线起点(K0+000)与中缅大道(K150+080.461)相接,向南经班贵隧道、南汀河大桥,全长约860m,中隧道一座600m,连接线路基路面工程约260m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与招标内容相符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及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含1个)及以上工程造价大于1亿元的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且该项目包含800m(含800m)以上隧道工程施工的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近三年的信用等级均为A级及以上。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信用评价均为A级及以上;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且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得在其他建设项目中任职,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录入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招标文件)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一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公路专业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8-12-19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施工.pdf2018-11-26 17:28:04 |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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