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再见,竣工结算!!!
2021-12-24 15:10:03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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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明确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住建部多次提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2021年12月3日,住建部对《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16号部令进行了修订,发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增加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条款:
明确过程结算的内容,规定过程结算开展的基本流程和时限要求,提出不得以未完成政府审计作为延期结算理由。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的期限应有明确约定;没有约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28日。
12月22日,云南省发文进一步推行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目前为止已有24个省市自治区跟进发文。
12月22日,云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行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全文附于文尾)。明确:
实施范围:
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据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计价的建设工程应当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实行施工过程结算。
其它非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宜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实行施工过程结算。
合同约定的施工过程结算办理各项期限不得超过28天。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办理的各项时限未有约定的,其期限均为28天。
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周期应按合同约定的分部工程或形象进度节点分段。
支付比例不得低于施工过程结算款的80%,不宜高于施工过程结算款的90%。
原则上建设工程项目累计合同金额不应超过概算。
原文链接:
来源:住建部、云南省住建厅、各省市住建部门,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