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取消后,人社部发文: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020-11-16 15:55:54 89

近日,人社部印发通知,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文件篇幅不长,最大的亮点就是“企业自主”

1、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企业自主确定评价范围

  • 企业自主设置职业技能等级

  • 依托企业开发评价标准规范

  • 企业自主运用评价方法

  • 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评价

2、打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职称评审。落实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要求,逐步扩大贯通领域,能扩尽扩,能融尽融

3、鼓励备案企业申请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其它中小企业和社会人员提供人才评价服务。

4、企业按规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设的证书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纳入人才统计范围,并按规定落实相应人才政策。

此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今年年底前,拟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

1、证书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有序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管理:

  • 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

  • 规范实施职业技能鉴定,保证鉴定质量,严格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严禁违规、突击发放证书

3、年底前分批退出目录:

  • 9月30日前,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拟于第一批退出;

  • 12月31日前,66项职业资格(涉及156个职业)拟于第二批退出;

  • 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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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目录(1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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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目录(6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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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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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PPP观察、人社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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