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建造师等证书,每人每年可享受3次补贴!

2020-05-27 11:48:23 459

国务院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

1、劳动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2、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3、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

4、支持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

5、在全国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



取得建造师等证书,可以申领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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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
申领补贴应具备的条件

1.申领人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专业技术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为准);该证书可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

2.并已在成都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

2
申领时限

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应按以下时限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1.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申领。

2.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应在证书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3
补贴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等级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

证书未标注高级、中级、初级或未分等级的,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明确的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应执行补贴标准,即:取得职业资格可聘高级、中级、初级(助理、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未明确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按1000元执行。对应等级有多个的,按就高原则执行。

同一专业技术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4
如何申领?

第一步:申领人员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已在网上公布。

第二步:已在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到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在规定申领时限内,下载填写《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证书查询截图打印件,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或企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局提出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说明:

1.市本级参保人员向市就业局或就近向企业所在地区(市)县就业局提交申报资料,区(市)县参保人员向当地就业局提交申报资料。

2.经职工自愿申请,企业可填报《委托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汇总表》,代职工向市或区(市)县就业局集中提交申报资料。

3.跨失业保险统筹地区迁转的企业职工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应持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未享受补贴有效证明。

政策解读部门:市人社局就业处/12333/区市县经办窗口

现场办理 

(一)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对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www.scpxjd.com)联网查询等方式对职工个人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核查。并在相关信息系统标识该职工已领取的职业(工种)及等级的技能提升补贴相关情况。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在线自助办理

(一)关注 “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

(二)绑定身份证;

(三)在线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基本步骤:首先点击“首页”,然后点击“失业保险”,再点击“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就可以进入在线申请界面。(注意:如果在线无法申请,建议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咨询,目前只有部分市(州)可以在线申请。) 

来源:中国政府网、建筑业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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