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建造师管理规定》,简化资质类别/等级……年底前,这些重磅政策可能出台

2019-10-22 11:27:51 51
每年年初,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都会发布一份年度《工作要点》,梳理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这也是建筑企业了解政府对全国建筑市场管理思路的重要参考。

2019年的《工作要点》,涉及建筑业资质、建造师执业、招投标监管、打击“挂证”等多项重磅改革!如今大半年过去,还有哪些重磅政策/条文没有出台?下面简单做下盘点。
建筑业资质

进一步简化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申报材料


执业

修订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考试、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制度,落实注册人员执业责任。

制订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修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推动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换届,完善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体制。


其他拟修订、出台的文件

修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研究调整工程投资额和建筑面积限额标准。

《关于对建筑市场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已出台

1、工程招投标监管

9月30日,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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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住建部发文:缩小招投标范围,将修改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下限!

2、开展钢结构装配式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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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河南、山东、湖南、浙江、四川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

3、工程担保

6月份,住建部联合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共同发文(建市【2019】68号)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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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六部门联合发文:及时退还现金保证金,力推“工程担保”!

4、工程总承包

今年5月份,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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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过程工程咨询

3月份,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6、实名制

2月份,住建部、人社部联合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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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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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市综函〔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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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9年工作要点

一、推进建筑业重点领域改革,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一)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推动试点项目落地,在试点地区保障性住房、装配式住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中,明确一定比例的工程项目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跟踪试点项目推进情况,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建立成熟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体系。

(二)深化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的意见,进一步扩大招标人自主权简化招投标程序。创新招投标监管方式,推进电子招投标试点工作。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管,强化标后合同履行监督,遏制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修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出台《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研究制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示范文本。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在建筑工程设计咨询中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

(四)改革建筑用工制度。扩大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示范基地试点范围,完善建筑产业工人培育、使用、评价、激励等机制。研究制订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建筑劳务企业转型,发展专业企业,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加大实名制管理推行力度,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提高实名制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一)优化市场准入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推动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简化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申报材料。持续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扩大告知承诺制审批范围,启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修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研究调整工程投资额和建筑面积限额标准,进一步放宽施工许可办理要求。

(二)完善注册执业制度。研究调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完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体系。制订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健全监理工程师制度。修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考试、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制度,落实注册人员执业责任。推动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换届,完善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体制。

(三)健全建筑市场信用和担保体系。加快完善建筑市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签署《关于对建筑市场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健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记录,实施建筑市场黑名单制度。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平台数据质量,推进数据整合和共享开放。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实施银行保函替代方式,继续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问题专项整治,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提升监管效能,探索建立遏制“挂证”问题长效机制。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市场和现场联动,加大对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的处罚力度。

来源:筑龙路桥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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