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8-10-06 16:29:54 70


 

2018年7月27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8〕16号)正式印发实行,现就该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再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对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8年2月,省人民政府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8号)文件,对全省建设“四好农村路”进行安排部署。为全面推进我州“四好农村路”建设,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通过细化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更好调动地方、基层和群众的积极性,对持续改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条件,积极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提升我州“四好农村路”建设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一)关于“建好”农村路。一是突出了建设重点。通过有序推进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确保武定深度贫困县完成1000公里以上、其他九县市共完成4000公里以上;“直过民族”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534公里,贫困地区重要县乡道暨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300公里,撤并建制村后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205公里,农村公路窄路面改造500公里,“油返砂”农村公路改造600公里;乡道以上特别危险路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000公里,基本完成乡道以上危桥加固改造任务,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补齐我州农村公路短板。二是明确了建设标准。提出了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第4号)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53/T1—2014)及《楚雄州彝族自治州通村公路路面硬化改造工程建设实施办法》(楚政通[2012]78号)执行。三是规范了建设管理要求。

(二)关于“管好”农村路。一是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压实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责任,乡镇公路管理所配备2名以上农村公路路政养护管理专兼职人员,爱路护路乡镇管理办法制定率达100%;完善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在村民委员会(社区)“两委”委员中聘用1名农村公路路政养护协管员,负责农村公路路政养护管理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二是建立健全高效、快捷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社会监督机制,农村公路管护社会监督公示率达100%。三是加大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力度。要求在2020年前基本完成乡道以上公路沿线绿化美化质量提升工作任务,全州农村公路(宜林路段)绿化达到85%;加强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加大县、乡道、村道沿线违法违章建筑的拆违工作力度。

(三)关于“护好”农村路。一是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探索农村公路养护政府购买服务和“建管养一体化”运行机制,建立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养护模式,力争到2020年由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承包人占总承包合同数的50%以上,切实为贫困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增收来源。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保通工作力度。三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科学化水平。四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库内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不低于85%,村道不低于75%;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 逐年上升,优、良、中等路比例达75%以上。

(四)关于“运营好”农村路。一是加强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二是提升道路客运安全生产能力。三是大力发展实惠便捷的货物运输。四是促进物流与电子商务信息产业融合发展。

(五)关于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管理机制,统筹发展改革、财政、国土、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合国,形成重大问题联合协商、重大政策联合制定、重点环节联合督查的协同推进机制。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了县市人民政府 “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州交通运输局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责任和州级其他有关部门要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责任。三是建立资金筹措保障机制。要求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统筹整合相关项目,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州、县两级政府在保障现有农村公路建设、路政管理、养护等补助资金基础上,视财力情况逐步增加农村公路养护补助经费。将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补贴纳入财政预算。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政府付费PPP运行模式;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作用。四是开展示范创建。2018年争取一个县市获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到2020年争取一个县市获全国示范县命名、2个以上县市获省人民政府命名;2018年州人民政府培育2个州级示范县、命名10个州级示范乡镇、认定20条州级示范公路,到2020年州人民政府培育4个州级示范县、命名40个州级示范乡镇、认定60条州级示范公路。五是建立激励机制。州人民政府对获得全国示范县、省级示范县的,州人民政府给予上级奖励资金50%的一次性奖补资金;对州级命名的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路,州人民政府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普通国省干道改造、窄路面改造、“油返砂”农村公路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等项目重点向示范县倾斜。六是加强监督考核。将各县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纳入州人民政府对县市的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四好农村路”命名评价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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