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1-18 16:32:10 4088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建建函〔2019〕18号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的服务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我省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现就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从事建筑业活动服务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简化入滇登记办理流程。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从事建筑活动,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com)登记基本信息,上传电子文档,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上传)及入滇负责人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委托书等,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投标前自行打印针对投标项目的登记信息。不再发放纸质入滇登记证,企业基本信息请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com)核实,也可扫描二维码核实。


二、在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在评标时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三、项目中标后企业需及时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com)进行项目及项目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并到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及项目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所需材料、有关说明及办理流程请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查询)。


四、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简化前置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维护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相应的长效考评机制,加强对入滇建筑业企业标后履约行为监管力度,着重对现场项目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是否在岗履职或履职是否到位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暂停提供查询及打印登记信息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查处力度,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可通过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com)上报处罚决定。在招投标监管中,投标的省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针对所投项目的入滇登记信息。

(二)省外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到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变更手续;项目管理人员发生变更,需及时到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省外入滇建筑业企业对报送的企业信息真实性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的企业,一经发现,暂停提供查询及打印登记信息服务。

本通知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在实施中,若有疑问,请及时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本通知施行之前已办理过的入滇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停止使用,参加投标时一律提供自行打印针对项目的登记信息。


联系人及电话:郭瑞,0871-64320981。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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