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建部新政:不再强制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可签订用工书面协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规范性文件层面,《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2019〕18号)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均明确要求建筑企业应与农名工签订劳动合同;实际操作层面,基层劳动监察部门更是把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为检查的重点。令人高兴的是,近日,住建部和人社部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2022-08-24 admin 43

  • 成绩4年一滚动,三本证书合为1本!四部委联合发文

    2020年,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1、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

    2022-08-10 admin 20

  • 住建部:6月15日后,新开工项目限制使用基桩人工挖孔工艺、门式钢管支撑架等13项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2021年12月14日,住建部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明确:2022年6月15日后,新开工项目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2022年9月15日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共13项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钢筋闪光对焊工艺。在非固定的专业预制厂(场)或钢筋

    2022-05-27 admin 89

  • 监理大变!3本证书合为一本,已取得证书继续有效!

    2020年,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1、已取得证书继续有效:之前取得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本规定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2、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2022-05-21 admin 17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4月云南省主要工程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的通报

    来源:云南建筑头条

    2022-05-19 admin 105

  • 最新!住建部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2版)》!

    今日,住建部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即日起执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一条 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

    2022-04-26 admin 123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8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云建建〔2022〕44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有关企业:现将《云南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商务厅 云

    2022-04-21 admin 319

  • 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工作安排重点任务(一)严格管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健全管控体系。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2.排查安全隐患。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

    2022-04-03 admin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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