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建水县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临安镇片区六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2023-06-05 10:43:15 admin 10

所属地区:云南 - 红河 发布日期:2023-06-05

红河州建水县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临安镇片区六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红河州建水县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临安镇片区六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改造户数约500户,计划改造面积约78580.89平方米,涉及五龙社区、东林社区、韩家社区片区。内容为主体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主体改造内容:外立面修缮,屋面修缮,门窗改造,户厕改造,厨房改造。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室外道路及场地硬化、室外给水主管、给水入户管、水表改造、室外污水管网、污水入户收集管、室外雨水管网、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绿化 、路灯、室外消火栓、果皮箱、成品垃圾分类亭、文化宣传栏、公共洗手台。雨水管管径为 DN300-DN400,污水管管径为 DN300-DN400。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6-05 0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3-7619772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建水县临安镇人民政府经办人:罗娇
办公电话:1591280125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德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曾黎娅
办公电话:0873-7888867移动电话:1340894799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500202300459001001
标段名称:红河州建水县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临安镇片区六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6-09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6-27 08:30
开标地点:建水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5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红河州建水县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临安镇片区六标段主体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的设计施工,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需提供一户一方案设计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并注册在本单位,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及无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具体要求同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1)设计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施工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若为2023年1月1日至今注册企业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
其他: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若为2022年1月1日至今注册企业无审计报告的可提供情况说明或2022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6-27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3-06-01 08:53:3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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