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乡新山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3-03-31 14:11:20 admin 3

所属地区:云南 - 昆明 发布日期:2023-03-31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云龙乡新山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项目(EPC)ff2020df-7afa-4424-b6e3-b32d8c539d69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ff2020df-7afa-4424-b6e3-b32d8c539d69
建设规模:816万元ff2020df-7afa-4424-b6e3-b32d8c539d69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3-31 11:3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0871-68966967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乡人民政府经办人:马清清
办公电话:0871-6890509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王小娟
办公电话:0871-68917868移动电话:1367876722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100202300398001001
标段名称:云龙乡新山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4-0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4-25 09:00
开标地点:禄劝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81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云龙乡新山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项目(EPC)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主办方)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资质要求: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2022年10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2)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附承诺),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2022年10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①设计企业2019年至今承担过1个设计类似业绩(设计类似业绩为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风景园林设计业绩);②施工企业2019年至今承担过1个施工类似业绩(施工类似业绩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1)投标人须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4-25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3-03-31 10:12:33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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