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23年新一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1)(江城县10个)招标公告

2023-03-23 15:42:12 admin 2

所属地区:云南 - 普洱 发布日期:2023-03-23

普洱市2023年新一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1)(江城县10个)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普洱市2023年新一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1)(江城县10个)11252c18-d627-425e-b264-2500bbbff9b8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11252c18-d627-425e-b264-2500bbbff9b8
建设规模:建设总规模820.0632公顷,预计新增耕地399.3840公顷,新增产能3881403.74公斤11252c18-d627-425e-b264-2500bbbff9b8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江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3-23 0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0879-3722279
备注: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 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江城沃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办人:白梦斯
办公电话:1528828699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云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胡飘飘
办公电话:0879-2153888移动电话:1575821584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800202300115001001
标段名称:普洱市2023年新一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1)(江城县10个)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3-29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4-13 09:00
开标地点:开标会-(江城)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3554.77020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完成普洱市2023年新一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1)(江城县10个)项目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新增耕地后期种植管护(种植管护费实行包干价,暂按水田1000元/亩·年,旱地500元/亩·年执行(含土地使用租赁费用)等建设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若图纸不全的地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1、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充足的资金、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具备以下任意一项: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建筑或市政或水利水电专业)
业绩要求:
其他:1、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2年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 2、信誉要求: 近三年信誉良好,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财产被接管状态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上述内容须自行承诺并提供“信誉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 3、其他要求: (1)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且附相应责任承诺书; (2)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须保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在场(附相应责任承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4-13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承诺书.pdf2023-03-21 17:36:30
2普洱市2023年新一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pdf2023-03-22 18:09:03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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