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八宝镇河野村委会乡村振兴功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1-06-09 14:04:50 21

所属地区:云南省 发布日期:2021-06-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南县八宝镇河野村委会乡村振兴功能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已由广发改复【2021】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海援建建设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广南县八宝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广南县八宝镇河野村委会乡村振兴功能提升项目

2.2项目编号:GDZB2021-05-05

2.3招标内容:规划实施河野村委会牙龙、河道小组,八甲村委会对河、牙英小组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程,安装300排污波纹管3105.33米、直径400排污波纹管1928.48米、直径500排污波纹管820.48米、砌筑渠道2158米、建检查井384个、浆砌取水井396个、安装直径110PVC-M管2040米、建污水处理场4个。(具体以实际发布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建设地点:广南县八宝镇

2.5资金来源:上海援建建设资金

2.6计划投资:估算总投资:850万元。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8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提交2017~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

3.3业绩要求:要求2017年至今曾顺利完成1项(含1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3.4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连续1年的纳税证明;

3.5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工业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其他要求:1、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提供相关承诺),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3、2017年至今曾顺利完成1项(含1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6信誉要求:(1)申请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在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两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并附信誉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3.7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

3.8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预算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等并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需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云南省省外企业施工企业需持有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云南省省外企业到云南省开展建筑活动办理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基本信息登记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办事指南)。

3.9投标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投标人须提供由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电子扫描件。对近3年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北宁路181号,联系电话:0876-5154385。)

3.10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查询结果中若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有法院的裁判文书的将不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结束后招标人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有法院的裁判文书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3.11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投标人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3.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提交

4.1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可于2021年06月09日至2021年06月16日(北京时间),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正式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或咨询文山CA数字证书运维服务热线0876-2152881。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02日上午08时30分前。

4.2.2网上递交:网上上传网址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开标时间、地点、远程解密时间、电子签名确认时间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参与投标。

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前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中对使用远程解密文件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要求进行调试,确保投标文件解密过程顺利。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法定代表人 CA 证书加密的文件,在网上开标前应先用企业 CA 证书登陆, 在招标人发布远程解密文件的即时消息后,拔出企业 CA 证书插入法定代表人 CA 证书后再进 行解密文件。详见附件“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备注:投标人为远程解密;请报名后认真学习《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远程解密时将会发出即时消息;如投标人未在发出第三次即时消息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

4.3.1开标时间、地点、远程解密时间、电子签名确认时间:

4.3.1.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2日上午08时30分;

4.3.1.2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1.3远程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07月02日上午08时30分;

4.3.1.4电子签名确认时间: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投标人进行电子签名确认;

4.3.1.5投标企业需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最新的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上传。

五、投标保证金

5.1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二种: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采用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办理,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五万元(小写50000.00)。投标保证金不收(受)现金,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1年7月2日8:30前按要求汇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行

银行账号:6232813920000849025【为避免投标人缴纳错误,此账号放系统生成的虚拟专属账号,查看项目虚拟账号流程为:进场交易登记→包件信息→查看→投标保证金账号。】

联系人:李花

联系电话:0876-5622115

5.2 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一)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二)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四)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五)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七)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广南县人民政府等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南县八宝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八宝镇

联系人:陆远明

电 话:0876-5847378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南县北宁路46号

联系人:尹菲

电 话:13887545881

    


联系我们

电话咨询
邮件咨询
在线地图
QQ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