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焦炉机侧烟尘治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021-06-05 14:10:04 8

所属地区:云南省 发布日期:2021-06-04

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焦炉机侧烟尘治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焦炉机侧烟尘治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fba9f1a2-67a2-4b11-ad95-b7fa09ae077e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fba9f1a2-67a2-4b11-ad95-b7fa09ae077e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610万元fba9f1a2-67a2-4b11-ad95-b7fa09ae077e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06-04 16:0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6-11 17: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经办人:代工
办公电话:0871-6863807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量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沈江
办公电话:13888574271移动电话:1388857427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323202100014001001
标段名称: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焦炉机侧烟尘治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6-11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6-29 09:00
开标地点:师宗县1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153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除尘系统EPC总承包。完成本项目范围焦炉除尘系统所有设备及系统的设计、采购(制造、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系统达标达产、项目竣工验收、人员培训、技术服务、文件技术资料等全过程总承包(EPC总包),即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招标技术文件”。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矣腊工业园区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焦炉机侧三号道路空地旁。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
业绩要求:需满足以下1或2要求之一
1、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为(EPC)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满足:具有一个2017年1月至今的焦炉机侧或焦侧除尘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即: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2、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为非工程总承包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业绩:具有一个2017年1月至今的焦炉机侧或焦侧除尘项目设计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即:合同协议书)。
(2)施工业绩:具有一个2017年1月至今的焦炉机侧或焦侧除尘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即: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其他:1、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
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应附相关资料)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3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06-28 16:00
附件信息
附件: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焦炉机侧烟尘治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pdf2021-06-04 15:21:20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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