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政设施补短板项目(EPC)

2021-06-04 09:25:24 17

所属地区:云南省 发布日期:2021-06-04

盐津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政设施补短板项目(EPC)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盐津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政设施补短板项目(EPC)21b80ad9-379c-44e3-bd48-9ec8b16d3aa2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21b80ad9-379c-44e3-bd48-9ec8b16d3aa2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208万元21b80ad9-379c-44e3-bd48-9ec8b16d3aa2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盐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06-04 09:0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6-10 23:5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人:卢明川
办公电话:1575291301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办人:杨敏
办公电话:18987047988移动电话:1898704798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623202100007001001
标段名称:盐津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政设施补短板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6-1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6-29 09:30
开标地点:(盐津)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220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市政道路改造工程。2、建成区绿化提质改造工程。3、建成区污水综合整治工程。4、市政公厕建设项目。5、设备采购项目。6、建成区美化亮化工程。总投资约2208万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施工企业仅限 1 家); (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 (3)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有以下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乙(含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道路工程)乙级资质(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勘察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施工总承包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总承包负责人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1)近五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 1 个项目投资总额在人民币 20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的勘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勘察合同;
(2)近五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 1 个项目投资总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3)近五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 1 个项目投资总额在人民币 20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4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06-29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招标公告.pdf2021-06-03 12:30:032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登记表(新).docx2021-06-03 12:30:39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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