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多项工作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2021-05-13 15:20:43 29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


根据《通报》

云南省及腾冲市、开远市、昆明市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楚雄市、会泽县获得表扬

并将获得相应激励措施支持

一起来看看

↓↓↓


1.在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的地方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按行政区划排列,下同)


▶2021年对上述地方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中给予一定奖励。(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2.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


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1年对上述地方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支持力度,并在以工代赈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脱贫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3.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地方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福建省泉州市,山东省日照市,河南省郏县,湖北省十堰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重庆市永川区,四川省雅安市,贵州省黔西市,云南省腾冲市,西藏自治区噶尔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布尔津县。


2021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适当倾斜,给予每个市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0万元奖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水利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3.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


北京市密云区,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省太仓市,浙江省建德市,福建省上杭县,江西省井冈山市,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湖南省浏阳市,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云南省开远市,陕西省凤县,甘肃省卓尼县,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


2021年对上述地方在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各给予2000万元激励支持,主要用于“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组织实施)


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等情况较好的地方


江西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1年对上述地方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中安排投资,用于奖励支持其相关专项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5.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的地方


河北省保定市、威县,江苏省苏州市、沭阳县,浙江省杭州市、德清县,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山东省日照市、兰陵县,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广东省东莞市、广州市增城区,云南省昆明市、开远市,陕西省铜川市、镇巴县。


2021年对上述地方利用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的资金等予以奖励,每个市奖励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奖励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适当体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财政部组织实施)


6.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地方投资落实到位、促进社会资本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措施有力、交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有力的地方


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


2021年对上述地方申报的具备条件的交通建设项目,优先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优先安排中央交通建设资金;对上述地方各新增安排中央资金5000万元,用于交通项目建设。(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7.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少且用地需求量较大的地方


天津市西青区、蓟州区,辽宁省海城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江苏省丰县、泰兴市,浙江省嘉善县、义乌市,福建省三明市,江西省芦溪县、兴国县,湖北省宜昌市,湖南省浏阳市、澧县,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楚雄市。


2021年对上述地方按照每个市2000亩、每个县(市、区)1000亩的标准奖励用地计划指标,在安排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单独列出。(自然资源部组织实施)


8.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


棚户区改造:江苏省徐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亳州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湘潭市,广东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四川省遂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北京市房山区,河北省滦平县,山西省平顺县,吉林省双辽市,黑龙江省拜泉县,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福建省寿宁县,江西省鄱阳县,山东省泗水县,河南省嵩县,湖北省安陆市,湖南省保靖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四川省三台县,贵州省长顺县,云南省会泽县,西藏自治区工布江达县,陕西省白河县,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


2021年对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实施)


《通报》指出,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拓创新,勇于攻坚克难,增强抓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正向激励机制的工作要求,国务院办公厅自2017年起已连续5年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和政策激励,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了各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此次受激励地方典型性、示范性较强。216个拟激励地方中,东部地区87个,中部地区61个,西部地区68个,兼顾了东、中、西部地区平衡;市级75个,县级112个,市县占比接近90%,体现了向基层倾斜的原则。


目前,各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组织兑现各项激励措施,指导地方用足用好激励政策,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来源:拥抱印度洋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