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搬迁安宁公司本部2#LF精炼炉提升玉钢产品品质项目

2021-04-29 10:02:22 74

所属地区:云南省 发布日期:2021-04-29

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搬迁安宁公司本部2#LF精炼炉提升玉钢产品品质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搬迁安宁公司本部2#LF精炼炉提升玉钢产品品质项目855beda2-9211-4ece-96be-f07862cdc212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855beda2-9211-4ece-96be-f07862cdc212
建设规模:1300万元855beda2-9211-4ece-96be-f07862cdc212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冶炼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04-29 09:0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5-10 17:00
备注: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其他要求: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00分期间,将相关资料(包括: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2394858477@qq.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师,联系电话:0871-68637106),邮件内容中应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进行信息登记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金额¥1200.00元。 注:若潜在投标人未同时按照上述1、2要求办理,将不受理该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单位名称: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昆钢分理处 帐号:551078318018010008745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经办人:普工
办公电话:1388778072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办人:邓力
办公电话:0871-68607044移动电话:1388809644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402202100023001001
标段名称: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搬迁安宁公司本部2#LF精炼炉提升玉钢产品品质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5-10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5-26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1(玉溪市)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13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完成昆钢安宁公司本部2#LF炉的保护性拆除及搬迁至玉钢炼钢厂,完善安宁本部2#精炼炉迁建于玉钢炼钢厂3#转炉旁钢水接受跨15#-18#柱工程的设计、拆除搬迁及运输、制造(或采购)、安装(包括水处理、除尘系统、用电系统、土建等配套设施)、调试,本工程属于工程总承包。投标人确保建成后的LF精炼炉功能齐全、性能达标,满足国家对安全、职业健康、消防、环保、质量、能耗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同时需对于已停止生产的备件、材料进行更换。对整体系统程序进行重新设计、编程,重新制作画面,确保自动化程度处于现阶段LF精炼炉先进水平。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级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昆钢玉钢炼钢厂现有设施包括三座50t顶底复吹转炉、1台4机4流方坯连铸机、1台5机5流方坯连铸机、1台2机2流板坯连铸机,年实际生产合格钢水~150万吨。为适应GB/T1499.2-2018新标准工艺配置要求,改善产品结构,提高高附加值产品的产量,促产品升级,适应市场的需求,提升产品质量控制水平,为维护玉钢产品品牌提供支撑和保障,提高合金收到率降低铁水比。
计划工期(日历天):12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资质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上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少于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3.3.1或3.3.2或3.3.3三项中的一项。
3.3.1近5年(2016年至今)承担过1项冶金行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类似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
3.3.2近5年(2016年至今)承担过1项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的类似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
3.3.3近5年(2016年至今)承担过1项冶金行业工程施工的类似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
3.4项目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满足3.4.1或同时满足3.4.2和3.4.3。
3.4.1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或冶金行业高级职称;
3.4.2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冶金行业高级职称。
3.4.3安全员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5.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查。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3.6其他要求:
3.6.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其他: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5月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开标规定等):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开标。
5.3.1远程开标: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入开标会找到对应投标项目点击“进入”按钮即自动签到,根据招标代理下达的指令进行网上解密以及确认签名的操作。
5.3.2现场开标: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解密的,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未在规定时间于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05-26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4.公告(双章).pdf2021-04-28 16:29:38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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