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曲水镇高山村土卡河至云胶二十队(17号界碑)道路硬化工程
2018-12-03 1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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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曲水镇高山村土卡河至云胶二十队(17号界碑)道路硬化工程
发布时间 2018-12-03
江城县曲水镇高山村土卡河至云胶二十队(17号界碑)道路硬化工程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江城县曲水镇高山村土卡河至云胶二十队(17号界碑)道路硬化工程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路线全长9.55km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公路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12-03 08:30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8-12-07 17:00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四楼)由公司社保人员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2、 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后,请于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7日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www.pesggzyjyxxw.com ),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如有);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整(¥1000.00),图纸资料每套售价贰仟元整(¥2000.00)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未进行现场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不予认可。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经办人: | 杨涛 |
办公电话: | 13769980885 | 移动电话: | 13769980885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婷婷 |
办公电话: | 13759026765 | 移动电话: | 13759026765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800201800180001001 |
标段名称: | 江城县曲水镇高山村土卡河至云胶二十队(17号界碑)道路硬化工程- |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8-12-07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8-12-24 09:00 |
开标地点: | 4楼开标厅405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江城县曲水镇高山村土卡河至云胶二十队(17号界碑)道路,位于普洱市江城县曲水镇境内,是高山村、云胶二十队及沿线村庄通往外界的主要通道。起点桩号K0+000,位于土卡河公路K21+120处;止点桩号K9+550,位于云胶二十支队,路线全长9.55km。公路设计等级为四级,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贰级、叁级)企业必须达到三级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公路工程施工(壹级及以上)企业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资质、业绩、人员等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规定。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公路工程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8-12-21 11: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江城县曲水镇高山村土卡河至云胶二十队招标公告.docx2018-12-02 21:29:34 |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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