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棚户区道路(棚改房源房2号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龙河公园停车场附属道路工程

2021-03-03 09:12:22 19

所属地区:云南省 发布日期:2021-03-03

剑川县棚户区道路(棚改房源房2号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龙河公园停车场附属道路工程 投标邀请书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剑川县棚户区道路(棚改房源房2号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龙河公园停车场附属道路工程 bb3b0684-40dd-4064-946e-17e2ae1299b5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bb3b0684-40dd-4064-946e-17e2ae1299b5
建设规模:招标规模为1099155.88元bb3b0684-40dd-4064-946e-17e2ae1299b5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03-03 09:0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3-23 09: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经办人:赵政
办公电话:0872-4521209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杨鼎润
办公电话:0872-4522916移动电话:1357727855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931202100014001001
标段名称:剑川县棚户区道路(棚改房源房2号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龙河公园停车场附属道路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3-23 09:00
开标地点: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109.91558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剑川县棚户区道路(棚改房源房2号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龙河公园停车场附属道路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项目具体位置为剑川县金华镇,前期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
计划工期(日历天):3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其他:1、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诉讼及仲裁: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指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时间为投标报名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一日 17 时止)或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不良记录、行政处罚等,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企业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时间为投标报名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一日 17 时止;
5、无不良“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承诺(无不良“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注:上述企业业绩要求中需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是指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03-23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投标邀请书(扫描件).docx2021-03-03 08:07:18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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