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渗滤液处理站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021-01-30 17: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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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古城区渗滤液处理站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丽江市古城区渗滤液处理站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5b3ffade-589b-403e-97e8-6d55c97a3f31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5b3ffade-589b-403e-97e8-6d55c97a3f31 | ||
建设规模: | 6503万元5b3ffade-589b-403e-97e8-6d55c97a3f31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01-29 09: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2-04 23:59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和向前 |
办公电话: | 1828885585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郭丽 |
办公电话: | 18208847739 | 移动电话: | 18208847739 |
标段编号: | GC530702202100004001001 |
标段名称: | 丽江市古城区渗滤液处理站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2-0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2-19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一(三楼)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503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初设及施工图阶段工程勘察设计:包含勘察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成果的评审和审查的修改调整、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单位的专项审查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2、设备采购安装及工程施工:包含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艺设备试运转、排放达标并交付使用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3、委托运行: 开展为期12个月的委托运行。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丽江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园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具有以下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8)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和合同谈判等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至少满足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5年以上从事环境工程设计经历,且承担过不少于1项类似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设计项目指2016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合同日处理量不小于200吨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内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视为投标人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6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总投资5000万以上的环境卫生工程或环保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工程类别、投资金额规模等相关内容,如不能体现,须由建设单位开具书面证明加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其他: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至少满足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纳入“失信被惩戒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交评标委员会评审);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之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视为投标人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6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总投资5000万以上的环境卫生工程或环保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工程类别、投资金额规模等相关内容,如不能体现,须由建设单位开具书面证明加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5、项目组成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5年以上从事环境工程设计经历,且承担过不少于1项类似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设计项目指2016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合同日处理量不小于200吨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 (2)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承担过不少于1项类似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类似施工项目指2016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的环境卫生工程或环保工程施工项目),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人员配备要求:按本项目需求设置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各设计专业负责人、调试负责人,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按《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配备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可兼任)、资料员等。 注:拟派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月份前连续六个月以上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系统查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内(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具有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8)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和合同谈判等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8、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02-19 09:00 |
附件: |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丽江市交易中心购买保险保函流程.ppt2021-01-29 00:01:562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pdf2021-01-29 00:02:113【28.招标公告】丽江古城渗滤液EPC.pdf2021-01-29 00:02:50 |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