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大道一北辰大道排洪箱涵汇流区污水提能增效和清水网格项目(五期)施工招标公告

2021-01-28 14:42:32 29

所属地区:云南 发布日期:2021-01-28

金色大道一北辰大道排洪箱涵汇流区污水提能增效和清水网格项目(五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色大道一北辰大道排洪箱涵汇流区污水提能增效和清水网格项目(五期)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金色大道一北辰大道排洪箱涵汇流区污水提能增效和清水网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发改投资[2020] 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金色大道一北辰大道排洪箱涵汇流区污水提能增效和清水网格项目(五期)施工的所有工作,按照审定完成的施工图,编制工程量修正清单,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金色大道一北辰大道排洪箱涵汇流区污水提能增效和清水网格项目(五期)施工的所有工作,按照审定完成的施工图,编制工程量修正清单,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 总投资:6178.59万元
      招标规模:13090003.32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金色大道一北辰大道排洪箱涵汇流区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工期:60日历天。
  2.8.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8.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4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及昆政务通〔2020〕9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其他:3.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人2018年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1(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3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6.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若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未审计出来的,须提供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
  3.6.5信誉状况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 “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附相关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及网页截图; 
  3.6.6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3.6.7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8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9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若为专职安全员的,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10云南省省外企业要求:若为省外企业参与投标,须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执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6.11行贿犯罪记录档案信息查询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1-28 11:33 至 2021-02-0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2-22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8楼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招标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联系人:郭薇、李曼溪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5013155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5925120995、15825255353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4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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