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平县委党校迁建一期玻璃幕墙工程

2021-01-12 14:37:05 13

所属地区:云南 发布日期:2021-01-12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中共新平县委党校迁建一期玻璃幕墙工程
招标类别:
施工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所在交易平台: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1-01-12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1-01-18
文件获取地点:
网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
文件获取方式:
下载
文件获取要求: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5.2.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 年1月12日。
5.2.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 年1月18日18时00分。
5.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于开标现场以现金的形式现场缴纳。
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财务要求: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企业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今有1个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以上建筑幕墙工程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具备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信誉要求:
①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本项目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的任意时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为黑名单的已经被移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材料;
②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投标人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4)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本项目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执行;②根据玉政办通【2017】6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出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5)云南省外投标人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文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
(6)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
(7)拟投入施工机械:具有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附拟投入设备清单和完整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8)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和《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截图。
(9)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各投标人必须确保所提交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评标时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如发现投标人所报业绩资料不属实或经查实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入不良诚信“黑名单”,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备注: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6.3.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 6.3.2开标时间: 2021年2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 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云南玉溪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402217670304A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402MA6KGLPMXT
联系人:
谢林波
联系人:
陈耔佚
联系电话:
18087783969
联系电话:
0877-2668961
办公电话:
0877-2025716
办公电话:
18087783969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中共新平县委党校迁建一期玻璃幕墙工程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5
招标规模:
约1179.8万,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
中共新平县委党校迁建一期玻璃幕墙工程,项目地址为新平县城溪湖片区、中恒公司西边,具体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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