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通道和面山绿化工程—森林公园种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020-12-24 14:57:11 42

所属地区:云南 发布日期:2020-12-24

建水县通道和面山绿化工程—森林公园种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建水县通道和面山绿化工程—森林公园种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c4bdd7a9-dbb9-4e6d-b18c-cad45a4899b1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c4bdd7a9-dbb9-4e6d-b18c-cad45a4899b1
建设规模:(1)森林公园苗木种植507亩(其中香樟50亩、秋枫28亩、蓝花楹30亩、火焰木20亩、玉兰20亩、大叶紫薇37亩、银杏20亩、复叶栾树20亩、清香木15亩、黄花枫林19亩、小叶榄仁35亩、凤凰木42亩、冬樱花21亩、云南樱花20亩、凤冠刺桐15亩、黄连木15亩、桂花15亩、苗圃85亩);(2)土地平整507亩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整修现有水池(苗木养护取水池)3座、新建挖水池(苗木养护取水池)1座、安装变压器1台、铺设PE供水管、修建闸阀井若干、打机井1口等);(3)苗木日常养护2年。c4bdd7a9-dbb9-4e6d-b18c-cad45a4899b1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农林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0-12-24 08:0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12-30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建水县润绿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经办人:陈艳丽
办公电话:13887316251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王金炎
办公电话:0873-7626622移动电话:1828730473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524202000054001001
标段名称:建水县通道和面山绿化工程—森林公园种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12-30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1-15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1(建水县)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水县清远路延长线盛世临安二期对面)
标段合同估算价:43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森林公园苗木种植507亩(其中香樟50亩、秋枫28亩、蓝花楹30亩、火焰木20亩、玉兰20亩、大叶紫薇37亩、银杏20亩、复叶栾树20亩、清香木15亩、黄花枫林19亩、小叶榄仁35亩、凤凰木42亩、冬樱花21亩、云南樱花20亩、凤冠刺桐15亩、黄连木15亩、桂花15亩、苗圃85亩);(2)土地平整507亩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整修现有水池(苗木养护取水池)3座、新建挖水池(苗木养护取水池)1座、安装变压器1台、铺设PE供水管、修建闸阀井若干、打机井1口等);(3)苗木日常养护2年。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资质要求: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3.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项目负责人资格: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注册类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
其他:1.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资信证明)。
2.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云南”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3.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注册类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4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01-15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招标公告.pdf2020-12-24 10:04:54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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