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2018-11-26 10: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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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18-11-26
丽江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丽江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 ||
资金来源: | 国资 90.0% 自筹 1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935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11-26 09:00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8-11-30 23:59 |
备注: | 本项目组织踏勘现场:报名截止后于2018 年12月 03日早上09:30请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项目经理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原件;(4)项目经理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集合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如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各投标单位参加踏勘现场产生的费用及安全问题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注:投标时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其社保证明材料将进行网上核实,对提供虚假材料、不按时参加或不参加踏勘会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亚男 |
办公电话: | 18908886440 | 移动电话: | 18908886440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邓工 |
办公电话: | 13987042036 | 移动电话: | 13987042036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700201800186001001 |
标段名称: | 丽江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查看文件 |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8-11-30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8-12-18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一(三楼)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93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施工图设计全部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其他: | 1.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3.财务要求:2015至2017(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4.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指: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工程或水厂建设工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指: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工程或水厂建设工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6.其他要求: 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信誉要求:申明在近三年(指2015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6.4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 6.5省外施工企业须办理入滇备案证或入滇登记证; 6.6工程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 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要求中标企业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携相关证书资料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基本信息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对提供虚假信息登记,或项目现场监管中核实与投标配置人员不符的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8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8-12-18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招标公告.docx2018-11-22 11:11:52 |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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