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产业城起步区一期(嵩明县杨林镇)征地拆迁项目指挥部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0-12-01 14:42:13 264

所属地区:云南 发布日期:2020-12-0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东盟产业城起步区一期(嵩明县杨林镇)征地拆迁项目指挥部装修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征迁工作经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嵩明县杨林镇,本工程主要为东盟产业城起步区一期(嵩明县杨林镇)征地拆迁项目指挥部装修项目;

2.2招标内容及规模:次招标主要为东盟东盟产业城起步区一期(嵩明县杨林镇)征地拆迁项目指挥部办公楼装修改造及给排水、电气安装改造工程,门卫室装修改造及给排水、电气安装改造工程,大门装修改造工程,拆除房屋及垃圾外运,围墙粉刷,室外场地硬化工程,新建厕所浴室土建及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新建厨房、餐厅、会议室土建及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等与之相关的全部工作。

2.3招标范围:东盟产业城起步区一期(嵩明县杨林镇)征地拆迁项目指挥部装修项目,完成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4招标规模:1362549.25 元;

2.5资金来源:项目征迁工作经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项目实施地点:嵩明县杨林镇。

2.7工期:2021年1月5号前完工

2.8其他:(1)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招标人需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1(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价不低于1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无证明材料的,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4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磋商小组。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成交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成交资格。

3.6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其他:3.9.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9.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9.3财务要求:近三年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6年至2018年或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的;

3.9.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价不低于1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可体现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证明材料的,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3.9.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验,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9.6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的失信信息材料,失信信息材料包括:“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2月1日至_2020年12月0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新座17A-14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④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或以上资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报名手续。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800 元/份,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1日14时30分。

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新座17A-14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兰茂路20号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新座17A-14室

联 系 人:

陈师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871-67971004

电 话:

0871-65878706、1878714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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