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美丽县城”建设(一期)PPP项目

2020-11-10 09:59:56 284

所属地区:云南 发布日期:2020-11-10

易门县“美丽县城”建设(一期)PPP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易门县“美丽县城”建设(一期)PPP 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合作建设。易门县人民政府授权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实施机构,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易门县“美丽县城”建设(一期)PPP 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合作社会资本方。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除允许已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参与投标外,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括如下子项目:(1)贵研大道建设工 程;(2)县城建成区 7 条道路综合修复提升工程;(3)县城建成区新建 6 条道路工程;(4)楹联文化长廊延伸工程;(5)县城南北入城口景观提升工程;(6)新建城山“两路一桥”工程;(7)迎宾湖改造及栗园美丽农田打造工程;(8)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1

贵研大道建设工程

道路长约1.3公里,红线宽29.5米。

2

楹联文化长廊延伸工程

县委党校至合作水库段

3

县城建成区新建6条道路工程

①新建易兴路延长线至水城大街道路

②新建文昌路延长线易兴路至易峨高公路段

③新建长青路长青中路至易峨高公路段

④新建东和路玉樊屯段(农贸市场西门至水城大街

⑤新建西环路北段(中屯村委会旁至中屯村公房)

⑥新建三元路至易峨高段道路                                                                         

4

县城建成区7条道路修复提升工程

易兴路、水城大街、西环路、朝阳路、龙泉路、东环路、南园路7条道路进行修复与提升

5

新建城山“两路一桥”工程

城山片区新建 1 号路(西小街延长线)、2 号路(老

县医院后兴隆街延长线)及新建桥梁一座。

6

县城南北入城景观打造工程

南北入城口的景观打造

7

迎宾湖与栗园美丽农田打造工程

迎宾湖与栗园美丽农田

8

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项目

包含“垃圾处理全消除” “公厕改造” “洗手设施全配套”工程。

2.1.3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为 75063.3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420.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355.97万元,土地费用5500.00万元,预备费4350.87万元,建设期利息3436.20

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一运营一移交”模式(Build- Operate一Transfer,简称BOT)。招标范围为选择易门县“美丽县城”建设(一期)PPP 项目的合作社会资本方(申请人)。

2.2.2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作协议,按合作协议约定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中标社会资本方按照约定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按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约定在易门辖区内成立项目公司。

2.2.3融资资金: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合法方式解决。如有必要,社会资本股东应协助项目公司完成融资,以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易门县政府方不提供任何融资担保或增信。项目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包括为其股东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承担其股东债务。

2.2.4项目投融资结构

(1)本项目,项目资本金暂定为15463.33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 20.60%。其中,政府方出资20%,即3092.66万元;社会资本出资80%,即 12370.67 万元,暂定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政府方以现金出资 200 万元,占股 20%,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 800 万元,占股 8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最终以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

(2)政府方股权为特殊股权,政府方不参与利润分红,也不承担项目公司的投融资、建设、经营风险。

2.2.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7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5 年。

2.2.6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建设内容以公益性为主,项目主要依靠政府付费来满足投资者的投资回收和合理回报。因此,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2.3质量标准:

(1)建设标准:按照相关建设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交付运营;

(2)运营标准:满足玉溪市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使用要求,无玉溪市市标准时参照国家标准。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5本项目按照PPP+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符合法定条件的,同时也将依法承担施工总承包。

2.6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法人资格: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3.3资质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其中一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注册单位需与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其中一方)名称一致,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企业业绩要求:要求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2015年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日期)至少拥有1个类似PPP项目,已完成或在建或在运营均可。业绩证明材料应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单等有效的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指:单个项目投资不少于6亿元人民币的PPP 项目。

3.6财务状况(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需满足):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年均为盈利(若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1日后则需自成立后至2019年12月31日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

3.7投融资能力:申请人须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投融资能力证明资料(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投融资能力证明总和须满足上述要求)。

(1)投融资能力证明资料为银行(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意向书。

(2)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任意一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且证明材料开具时间需在有效期内,其中存款证明出具时间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半年内。

3.8商业信誉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近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受到行政调查(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为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和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9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时约定社会资本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2)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PPP合作框架协议,为履行PPP合作框架协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1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确认。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主体参与投标(申请),但不得分别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申请)均无效。

4.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须同时满足网上获取和现场获取两个条件,否则视为获取无效,开标时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具体如下:

4.2 网上获取: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数字证书(CA锁)办理流程详见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页说明。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4.3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路中段广福城A11-2幢12A)获取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除外)(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网上获取成功截图;

4.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日09时30分。

5.2 电子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60.160.190.130:8001/,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回执”,申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响应文件;

5.3网上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光盘,地点:玉溪市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易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兴隆巷13号

联系人:普长强

联系电话:1370877899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路中段广福城A11-2幢12A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678752526


附件信息
附件: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招标公告.docx2020-11-09 23:02:10
采购文件
附件: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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